滅菌時間越長越好嗎?
根據排氣方式的不同,最短滅菌時間不同,WS310.2規定:下排氣式滅菌器滅菌溫度為121℃,敷料滅菌最短時間30分鐘,器械滅菌最短時間20分鐘;預真空式滅菌器滅菌溫度在132℃或134℃,敷料與器械滅菌最短時間均為4分鐘。硬質容器和超大超重包裝,應遵循廠家提供的滅菌參數。被朊病毒污染的器具或物品的滅菌要遵循《WS/T 367 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第11章的規定,其滅菌時間可達60分鐘。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滅菌(最短)時間”是指滅菌介質(蒸汽)與被滅菌物體的接觸時間,即:暴露時間(Exposure time),并不包含滅菌器的預熱、預真空、排氣及干燥時間。
之所以提出延長滅菌時間,是因為在滅菌實踐中,有的操作人員想通過延長滅菌時間的方式來應對滅菌過量裝載的問題。滅菌裝載量是由滅菌器自身決定的,隨意增加裝載量是不可取的。
另外,延長滅菌時間可能引起以下問題:?較低的工作效率和較高的蒸汽消耗; ‚器械損傷,變形,以及應力的改變。包裝材料屏蔽細菌的功能可能會失效;④采用任何新的包裝方式和滅菌方式(改變蒸汽滅菌的6要素之一)進行滅菌,都要進行質量驗證,而驗證過程是很復雜的。
基于以上闡述,不建議隨意延長滅菌時間。最好是遵守規范中推薦的滅菌時間。